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实施意见;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信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
(二)法规调研科。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工作科。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信阳工作的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
(五)人力资源市场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六)培训教育科。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七)职称科。负责落实国家和省深化职称改革政策;组织拟订我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负责对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进行审核备案;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科)。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规定承办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调配事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十)工资福利科。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休、退职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审批;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办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享受特殊贡献待遇的审批事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
(十一)养老和失业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实施意见、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拟订完善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基金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十二)工伤保险科(信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负责市本级的工伤认定和全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伤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
(十四)调解仲裁管理科(信访工作科)。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负责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劳动保障监察科。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六)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拟订全市表 彰 奖 励制度;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 彰 奖 励活动;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行风建设等工作。
(十八)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单位基本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
负责人: 许远良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 0376-7676800
邮政编码:464000
四、下属单位:
(一)信阳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创业政策,拟定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和创业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建立公共就业创业信息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创业登记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就业信息等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三)负责市本级就业援助、政府购岗、就业见习等工作;负责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工作。(四)负责市本级小额担保贷款受理审核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担保基金。(五)负责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示范园区、创业示范县的推荐认定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六)负责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县区做好本辖区内就业创业培训;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建设。(七)负责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指导县区做好本辖区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负责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工作。(八)负责组织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交流;负责劳务派遣许可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工作。(九)完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负责人: 胡全增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 0376-7676817邮政编码:464000
(二)信阳市社会保险中心
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社会保险事业经办发展计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及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指导县(区)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经办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三)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和使用,指导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四)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建设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五)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对县区社会保险安全维护,以及社会保险数据的管理、应用和对外交换工作。(六)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费征缴,指导县(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汇总整理,开展社会保险运行分析;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八)负责市本级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负责市本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县(区)社会保险中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县(区)社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九)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风建设、信访、宣传工作,提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咨询、查询等公共服务。(十)完成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负责人:陈淮春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 0376-7676775,邮政编码:464000
(三)信阳市人事技能考试中心(信阳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和公开选调考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考务实施工作;承担省厅安排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等。
办公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负责人:姜晓民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376-7676566,邮政编码:464000
(四)信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高层次人才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信息管理、分类评价、培训等公共服务工作;开展高层次人才技术、项目服务活动;负责人才“周转池”等全市高层次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资源调查、统计、预测和资源开发。负责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高层次人才招聘的组织实施。负责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各类留学人员技术、项目服务活动,承担留学人员来信创新创业服务和信阳海外引才工作。承担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扶持博士后创新创业。
办公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负责人:刘星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376-7676755,邮政编码:464000
(五)信阳市人事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的建设规划与运行维护;承担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统计;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等公共信息服务工作;承担有关业务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办公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负责人:陈启军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376-7676897,邮政编码:464000
(六)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承办市属及驻信单位因劳动人事关系引发的各类争议案件;负责市属及驻信单位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调工作,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工作。指导各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业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88号,负责人:林敏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376-7676829,邮政编码:464000
(七)信阳技师学院
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法》,通过学制教育,主要培养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以上等高技能人才。(二)面向社会承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提高社会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高质量就业。(三)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工学一体,为企业提供高技能人才和技术技能支撑,服务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四)负责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营,积极开展市级以上技能大赛集训工作,主办或承办市级以上多项职业技能大赛。(五)面向社会人员或市内高校学生开创就业创业培训;面向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办公地址:信阳市平桥区雷山匠谷信阳技师学院新校区,负责人:夏子厚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冬季 8:0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376-6331849,邮政编码:464000
五、常用电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热线 0376-12333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 0376-7676700
高校毕业生报到、存档咨询电话 0376-7676289,7676880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电话 0376-7676868
信访接待电话 0376-767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