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金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及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信阳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信阳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内设机构:
办公室(信访稳定办公室) 人事科(合作交流办公室) 规划财务科(内部审计科) 纪检组、监察室 信息科 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办公室) 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防治工作办公室) 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科技教育科 医政医管科(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 基层卫生健康科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家庭发展科 妇幼健康科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机关党委 宣传与法规科 体制改革科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中医科 老龄健康科(保健办)
三、委直属医疗卫计单位:信阳市中心医院(信阳市急救指挥中心)、信阳市中医院、信阳市疾控中心、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信阳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儿童医院)、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信阳市中心血站、信阳市肿瘤医院、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五星路与湖东大道交叉口 单位负责人:王亚玲
电话:0376—6565098、6657289(传真)
邮编:464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邮箱:xyswsjbgs@163.com
网址:http://www.hnxywjw.gov.cn/index.html
委机关科室电话
1 办公室 0376-6565098;
2 人事科 0376-6562873
3 财务科 0376-6566978
4 纪检组、监察室 0376-6567928
5 规划信息科 0376-6575131
6 法制监督科 0376-6566936
7 疾病预防控制科 0376-6567715
8 卫生应急办公室 0376-6565084
9 科技教育科 0376-6565192
10 医政医管科 0376-6566522
11 基层卫生科 0376-6565755
12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 0376-6610196
13 家庭发展科 0376-6611056
14 妇幼健康服务科 0376-6562410
15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0376-6563857
16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0376-6611133
17 机关党委 0376-6566506
18 新闻办公室 0376-6610820
19 保健科 0376-6566506
20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0376-6565098
21 市爱卫办 0376-6565057
22 市中医药管理局 0376-6563553
23 市行政审批大厅卫计委窗口 0376-6369875
24 市计生协会 0376-6610515
25 市医学会 0376-6565427
26 市医疗事故鉴定办 0376-6566938
委直属医疗卫计单位电话
1 信阳市中心医院 0376-6251881
2 信阳市急救指挥中心(120) 0376-6259585
3 信阳市中医院 0376-6221536
4 信阳市疾控中心 0376-6575055
5 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0376-6823327
6 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0376-3880500
7 信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0376-6609621
8 信阳市中心血站 0376-6693162
9 信阳市肿瘤医院 0376-6531185
10 信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376-6335363
11 信阳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0376-6610295
市直相关医疗机构和民营企事业医疗机构电话
1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0376-6283958
2 154医院 0376-6332201-957600
3 信阳淮河骨科医院 0376-7670120